关于2018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
发布日期:2018-12-27

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《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建科函〔20172944号)、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《关于印发〈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经项目单位申请,专家评审,确定“亳州恒大林溪郡7-1621-26号楼”等项目达到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 50378-2014)相应星级要求,现将项目信息(见附件)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181227日至201913日。

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,可以提出书面意见。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,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。

电话:0551-63410297

附件:2018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

2018年1227